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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阳光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彬江镇兴阳村范围内)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地上已办理产权证的建筑物及未办理产权证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苗木

业主单位:宜春市阳光服饰织造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江西 · 宜春
发布:2025-08-22 10:19:23截止:2025-09-01
产品/服务:工业用地使用权建筑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袁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1日10时至2025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袁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袁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宜春市阳光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彬江镇兴阳村范围内)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袁州国用(2014)第0140054号】、地上已办理产权证的建筑物(房产证号:宜房权证宜春字第6-2014003682号、宜房权证宜春字第6-2014003683号、宜房权证宜春字第6-2014003684号、宜房权证宜春字第6-2014003678、宜房权证宜春字第6-2014003679号、宜房权证宜春字第6-2014003695号)及未办理产权证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

起拍价:1,1497,800元,竞买保证金:575,000元,增价幅度:57,000元。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属地为宜春袁州产业园,相关资产的开发和使用不能改变用地性质,必须符合园区产业政策规划,符合环评、安评等要求,请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向宜春袁州产业园招商促进科咨询了解相关入园政策,如竞买人未了解咨询致竞买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办理相关资质证明或入园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据调查,标的物2022年1月至2024年9月欠缴税费合计700536.79元,具体明细为:增值税544104.04元、企业所得税62874.05元、教育费附加8277.45元、地方教育附加5518.3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385.43元、房产税21661.68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8642.01元、印花税3339.83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6733.99元,具体金额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税务局)了解,欠缴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

3、根据园区规定,竞拍成功的企业入驻园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

4、竞拍成功后如需将标的物过户到企业名下,竞买人须于2025年8月28日前到袁州区人民法院办理网拍授权委托;

5、标的物部分存在租赁,租赁情况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知晓以上风险,相关利益溢损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看样,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以及欠缴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卖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再依据税务发票到法院退还,买受人收到相关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签收过户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应退税票据,逾期未提交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税费)。

七、本次拍卖信息及相关法律文书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优先购买权申请并办理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327194327369;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春城支行)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举报监督电话:0795-3571315 监察室

相关税费问题请咨询宜春市税务局第一分局:0795-3997189、18172971019(咨询时间:9:00-17:00 节假日休息) 李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8907953611 徐主任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袁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江西省 宜春市 袁州区

图片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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