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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机电项目第一批次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2025-10-30 22:21:00截止:2025-11-06
产品/服务:扩容工程机电电缆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机电项目第一批次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2025-030)

1.招标条件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机电项目第一批次电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段起于广元市周家河,止于绵阳市魏城镇,全长124公里,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该项目机电工程约需电缆约3123204米,使用周期预计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本批次招标采购数量约897880米。

2.2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绵阳市、广元市。

2.3招标范围、物资用量、供货周期

本项目电缆采购招标划设2个包件,包件设置如下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项目名称

数量

供货周期

DL01

电缆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机电项目第一批次电缆采购

244500

预计202511月至202612

DL02

电缆

65338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电缆(DL01、DL02包件)

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电缆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1.2生产能力:投标人2023年和2024年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50000万元;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原色扫描复印件)。投标电力电缆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而异地生产供货。

3.1.3 财务能力: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40000万元。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实缴注册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采用企查查(https://www.qcc.com/)的查验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内是否一致。若存在规定网站的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期内对进行了信息变更、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更新延迟等特殊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情况说明文件(须盖公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等),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议。若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无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则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查验网站的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3年至今由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或CNAS章的同品种或同类物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电线电缆供应经验,须提供2023年至今的同种或同类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单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需提供履约信用承诺)。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须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上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审核。

4.2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5.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5.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5.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

5.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5.7 被蜀道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等采购活动;

5.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

自2025年10 月31 日 00时 00分至 2025年 11 月6 日16时00分。

7.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费

DL01包件: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DL02包件: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机电项目第一批次电缆采购(可简写)XX包件招标文件费”。

温馨提示:投标人应通过其单位账户转账至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11 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5年 11 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7 日9时30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

2025年 11 月7 日9时00分

9.2 开标地点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

10.投标保证金

10.1 本项目须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金额为:

DL01包件: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DL02包件: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机电项目第一批次电缆采购(可简写)XX包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2025年 11 月6日16时00分前通过其单位账户转至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 蜀道集采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

10.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10.3 投标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11.履约保证金

11.1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1.2 缴纳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且正确缴纳履约保证金。

11.3 缴纳方式

11.3.1本项目须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金额为:

DL01包件: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DL02包件: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人的单位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48010400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机电项目第一批次电缆采购(可简写)XX包件履约保证金”。

11.3.2履约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 、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发布。

13.其他

13.1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

13.2 包件划分:本次采购项目为2个包件,为DL01、DL02包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13.3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并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4 评审地点: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服务中心评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楼)。

13.5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经过评审的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3.6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联系平台首页技术支持。

13.7 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3.8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3.9 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 提供数字认证、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性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13.10 监督

监督部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28-87590815/028-85156544。

14.上传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若投标人在蜀道集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存在“投标物资报价表”填报项,且“投标物资报价信息”内的“综合到场单价”无法直接填报,而被拆分为“网价”、“出厂固定费用”、“运输费”、“税率”时,本项目投标人在填写时可将单项“不含税综合到场单价”填写在“网价”、“出厂固定费用”任一一栏,并填写“税率”,使“投标物资报价表”内自动汇总的单项“不含税综合到场单价”与投标文件内保持一致即可。

各投标人在“蜀道集采平台”中填写投标物资报价信息时填写的报价不影响评审,与上传至平台“投标文件上传”中PDF格式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评审以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28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8-85359003

电子邮件:SDJCGS1228@163.com

16.温馨提示

16.1 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16.2 数字认证证书用于确保采购过程响应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证书线上办理网站地址:。

16.3 开票

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模块第五项内容约定。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